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县无线电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合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频谱资源,确保无级电管理工作始终朝健康、稳步、有序的方向发展。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市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机构的通知》(红政办发〔2006〕99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决定成立县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自恒(县委常委、建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武 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朱永平(县广电局局长)

    郭向东(县旅游局局长)

    罗 宁(县经贸局局长)

    金 书(县林业局局长)

    袁培鸿(县水务局局长)

    何 伟(县工商局局长)

    白 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 铭(县电信公司经理)

    蒋龙昌(县移动公司经理)

    张松林(县公安局副局长)

    雷应敏(县政府办信息网络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由武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日常管理事务由县政府办信息网络中心负责。

各乡镇必须明确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日常事务,并于8月25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办信息网络中心。联系电话:7614816。

今后若因机构更名或人事变动,涉及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相应机构和相应职位的人员自然更替,不另行文调整。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